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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质配件”:旧壁垒瓦解新垄断会否出现?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6-03-03 09:03:38【打印】

  “同质配件”一词,正式的官方记载出现在2014年9月由交通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中。
  在此之前,似乎并没有这一叫法,“副厂件”反而是汽车维修业界和汽车配件业界更为熟悉的词汇。实际上,那时的“副厂件”基本就是目前的“同质配件”,只不过当时大家都理解“同质”的意思,却很少有人这样叫罢了。与其相对应的就是“原厂件”了。
  所谓同质配件,即质量相当配件,是指该配件必须在质量上可以与原厂配件标准相匹配,必须在材质、结构、制造与功能标准等方面与原厂件质量相当或更高,同时应满足中国相关法规与标准的要求。
  同质配件能否真正达到同质或更高质?难
  2014年9月,“同质配件”这一叫法甫一出台,立即引起有关专家的质疑。有专家明确表示,同质配件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各个企业的制造水平差异很大。该专家建议,同质配件不如改为“同效配件”,也就是能达到相同功能的配件。
  对此,首先提出“同质配件”这一概念的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魏同伟并不赞同,他解释说,在国外“质量相当”配件的定义是该配 件必须在质量上可以与新车所使用或曾使用的配件标准相匹配,也就是说配件必须在材质、结构、制造与功能标准上与原厂件质量相当,或者更高。
  这里值得注意的有两个关键词,即“质量相当”与“原厂件”。其实,在汉语里“相当”与“同”的意思是有区别的。“相当”最大的本义是差不多,而“同”主要 的原义是相同、一样。原厂件就不用过多解释了,用OEM或行业里常用的“配套件”意思都 差不多。不过在汽车维修或配件经销行业里,原厂件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为主机厂供应配套件的那家厂商所生产的面向维修等后市场的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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